專利引文是指在專利文件中列出的與本專利申請相關的其他文獻,,如專利文獻,,科技期刊、論文,、著作,、會議文件等非專利文獻。根據(jù)引用目的不同,,專利引文可分為引用參考文獻和審查對比文件,。
1.引用參考文獻
專利發(fā)明人在完成本專利申請所述發(fā)明創(chuàng)造過程中參考引用過并被記述在申請文件中的文獻稱引用參考文獻。
對于大多數(shù)國家的專利說明書來說,,引用參考文獻主要記述在專利文件的說明書部分中,,通常由申請文件轉寫者以文字描述方式寫入“背景技術”部分中。
目前只有美國將引用參考文獻以目錄的方式刊在專利說明書扉頁上的專利文獻著錄項目“(56)引用參考文獻”下,。在美國專利說明書扉頁上的(56)項下不僅包括引用參考文獻,,同時還包括審查對比文件,且兩者混列在一起,,其區(qū)別在于審查對比文件前標有“*”,。美國專利說明書扉頁的引用參考文獻按照本國專利文獻、外國專利文獻,、非專利參考文獻的順序編排,。
2.審查對比文件
專利審查員在審查專利申請時,根據(jù)申請的權利要求等文件進行專利性檢索,,找到的文獻稱審查對比文件,。一些國家在專利說明書扉頁上刊出審查對比文件,另外一些國家或組織在專利說明書中附一個列出審查對比文件的檢索報告,。通常只有經(jīng)過實質(zhì)性審查出版的專利文件的扉頁上才刊出審查對比文件目錄,。檢索報告中的審查對比文件目錄與扉頁上的審查對比文件目錄相比,前者所提供的信息更詳細。 |